法律分析:甩棍是人民警察专用的。公民携带甩棍的,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因此,携带所谓的甩棍、军用铁锹、长柄螺丝刀、长柄扳手等疑似武器的“工具”并不违法,也是允许携带的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三十六条。人民警察的警械由人民警察专用,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或者使用。违反规定持有的人民警察装备,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作者:靖江市国泰保安器材厂点击:发布时间:2022-04-23
下一篇:重型新标伸缩棍的应急开棍